問題摘要 |
請問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:
1.有關「人事費-專任行政助理」內說明,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,此表已經刪除,法令是否需要修正?
2.有關「業務費-膳宿費」之規定,辦理1日以上研習,參加對象為政府機關人員者,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250或275元。請問「1日」與「半日」之定義為何?再者,支用說明中「膳費內應含三餐及茶點等」,請問其意為(1)一定得含三餐及茶點,才能用1日的金額去支用?還是(2)所有餐費及茶點需於上限金額內報支?
3.承第2點,本項規定並未授予執行單位行政裁量權,在正常程序下,學校會計單位是否可以逕自裁減膳費金額呢?
有關「膳宿費」因執行計畫時與本校會計認知有差,導致經費使用上之困境,若有描述不清之處,敬請來電或來信告知,謝謝您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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